离婚一定要回老家办理吗,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已经有几年了。最近两人感情出了问题,打算离婚。但我俩都不想折腾回老家去办,就想问问能不能直接在现在工作生活的这个外地城市办理离婚啊,想知道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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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一定要回老家办理,外地是否能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在外地办理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手续。这是为了确保婚姻登记机关能准确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等相关情况,保证离婚登记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然后是诉讼离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在外地办理。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如果被告一方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那么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里要注意,不同地区的法院对于立案材料等可能有不同要求,在办理离婚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像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抚养相关材料等。 相关概念: 住所地: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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