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三个月不在一起是否可以离婚?
我和另一半已经三个月没在一起生活了,现在感觉感情也淡了,想结束这段婚姻。我想知道仅因为三个月不在一起生活,在法律上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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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三个月不在一起通常不构成必然离婚的法定条件。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只要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去办理离婚登记,和夫妻双方是否三个月不在一起没有关系。 其次是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强调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且分居时间要满二年。所以仅仅三个月不在一起生活,并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一法定离婚情形。不过,如果有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院调解无效的,也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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