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最近考虑离婚,想问问能不能就在外地把离婚手续办了。主要是想知道在外地办理离婚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还是必须得回户籍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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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在外地能不能办理,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外地是不能办理的。《婚姻登记条例》有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涉及到户籍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目前不支持在双方户口所在地之外的外地办理协议离婚。 然后是诉讼离婚,这种情况在外地是可以办理的。如果要在外地进行诉讼离婚,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然后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比如,小张和小李都是A市户籍,但两人在B市工作生活已经两年了,小张想和小李离婚,小李不同意,那么小张就可以提供在B市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在B市的法院起诉小李进行离婚诉讼。 相关概念: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住所地:通常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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