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法院可以执行吗
我现在面临一些债务问题,有人把我告上了法院,我家里就只有这一套房子。很担心房子会被法院执行走,想知道在这种只有一套房的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执行我的房子啊?主要想了解判定执行与否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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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也是有可能执行的。首先要明白,法律规定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如果这套房子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法院可以查封,但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然而,存在多种特殊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的。 比如,若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就像老人名下有一套房,但子女有足够房屋能保障老人生活,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执行该唯一住房;若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法院也可以执行这套唯一住房;还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同样可以执行。 另外,要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面积过大、价格过高,远远超过生活所必需,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后,也可执行该套房产。 总之,法院是否执行唯一住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不是仅依据只有一套房就绝对不执行或一定执行。相关概念:(被执行人: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扶养: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执行依据:是指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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