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否可以变更为保释(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我家人目前处于刑事拘留阶段,我很担心他的状况,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这两种措施有哪些不同。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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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它并非刑事处罚手段。刑事拘留是可以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变更为取保候审

- **适用条件**:

-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申请主体和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变更为监视居住

- **适用条件**: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 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执行要求**: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 二者区别

- **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监视居住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比取保候审要高,被监视居住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而取保候审相对限制较少。

- **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 **适用条件**:如上述所述,二者适用条件有所不同。

- **执行地点**:监视居住一般在住处或指定居所执行,取保候审一般没有固定的执行地点要求,但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相关规定。

- **违反规定的后果**:被监视居住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主要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五条等相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