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否办理旅游护照?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受过刑事处罚,现在事情都过去了,我想出国旅游散散心,打算办个旅游护照,但又担心因为有过刑事处罚记录办不下来。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办理旅游护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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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护照的概念。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它就好比我们在国际上的“身份证”。 对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能否办理旅游护照,答案是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受过刑事处罚并不在禁止办理护照的范围内,只要不是正在服刑、没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就能够申请办理护照。也就是说,如果您已经服完刑,并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办理的情况,是可以正常办理旅游护照的。不过,虽然可以办理护照,但在申请前往其他国家的签证时,可能会因为有刑事处罚记录而受到影响,不同国家的签证政策不同,有些国家可能会对有刑事记录的人更加谨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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