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借钱给别人,女儿可以起诉吗?
我爸之前借钱给了一个朋友,现在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爸身体不太好,不想折腾去起诉,我能不能以我的名义去法院起诉那个借钱的人,帮我爸把钱要回来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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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是具有相对性的,也就是说谁把钱借出去,谁就是债权人,通常由债权人去主张权利,也就是去起诉要求还钱。在你说的情况里,是你爸爸把钱借给别人,那么你爸爸就是债权人。 不过,女儿是否可以起诉,存在不同的情形。如果爸爸委托女儿去起诉,并且办理了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那么女儿可以作为爸爸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女儿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在有委托的情况下是可以参与诉讼的,但此时是以爸爸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 如果没有爸爸的委托,女儿以自己的名义起诉通常是不可以的。因为女儿并不是这个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若没有合法委托,女儿不满足“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一条件,法院可能不会受理其起诉。 总之,如果爸爸确实不方便自己起诉,你可以让爸爸出具一份委托手续,这样你就可以代表爸爸去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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