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能否替父母去讨要欠款?
我父母借给别人一笔钱,现在他们年纪大了,不方便去讨债。我作为子女,想帮他们去把钱要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我有没有这个权利,能不能去讨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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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子女是否能替父母去讨债,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债权转让”和“委托代理”这两个概念。债权转让,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把自己的债权卖给别人或者送给别人,让别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去要钱。而委托代理,是债权人委托别人,比如子女,以自己的名义去要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的债权不属于这几种不能转让的情况,父母是可以把债权转让给子女的。一旦完成债权转让,子女就成了新的债权人,完全有权利去讨债。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父母可以委托子女作为代理人去讨债。在这种委托代理的情况下,子女要以父母的名义去要钱,并且要在父母的授权范围内行事。如果债务人拒绝向子女还款,子女可以依据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向债务人说明情况,要求其还款。要是债务人仍然拒绝,子女可以协助父母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来解决。所以,一般情况下,子女在满足上述条件时是能够替父母去讨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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