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否可以离婚?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了,现在想知道分居满两年能不能顺利离婚,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法院才会判定离婚呢?另外,分居时间该怎么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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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不一定就可以直接离婚,以下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之一,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情节之一,并不能让夫妻关系自动解除。也就是说,即使分居满两年,如果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获得法院判决,夫妻关系依然存在。 其次,关于“分居”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分居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如果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是因为工作地点、学习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分居,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例如,一方在北京工作,另一方在上海工作,这种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分居,很难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如果能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即使是异地生活,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 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比如经济上不再相互扶助,生活上各自独立等。 - 分居必须是连续的满两年,不能是断断续续累计的两年。分居时间从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分居时间。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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