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了本人不到场可以吗
我和另一半签好了离婚协议,可最近工作实在太忙,抽不出时间去办理离婚登记。想问一下,签好离婚协议后,本人不到场行不行?主要想知道从法律规定上,这种情况能否顺利完成离婚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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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了本人不到场是不可以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这个概念。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对离婚相关事情商量好了,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离婚手续,领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明确要求了,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工作人员会监督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材料上签字,如果有一方不到场,这些关键材料就无法签字,离婚登记也就没办法办理。 另外,《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管是普通的内地居民,还是涉及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等在内地离婚的情况,都得双方一起去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来看,签了离婚协议后,双方都必须亲自到场才能完成离婚登记。 总之,办理离婚登记这种重要的法律行为,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以确保整个过程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符合法律程序。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对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离婚方式。 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夫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发放离婚证,终止夫妻关系的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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