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能够立即执行吗
最近考虑离婚,想知道要是申请离婚了,是不是马上就能生效执行啊?想了解一下从申请到真正离婚这个过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中间大概要经历些什么,能不能快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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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通常不能立即执行。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都要经过法定程序。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先达成包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的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从申请到拿到离婚证,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过了冷静期,双方再次申请,才发给离婚证,这时离婚才生效。这一过程显然不是立即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的话,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离婚即生效;调解失败,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离婚才最终确定。而且,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判决内容的执行,也不是马上就能完成的,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推进。比如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对方不按时支付,还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等后续操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等 。 总之,申请离婚到最终执行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逐步推进,不能简单地认为申请后就能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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