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可以在结婚登记地办理?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当初是在老家结婚登记的,现在人在外地工作很忙,回去一趟不容易。想问问离婚能不能就在结婚登记地办理,这样回老家一趟把事儿都办了,省得来回折腾,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呢?
展开


离婚是否可以在结婚登记地办理,需要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结婚登记地恰好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那么是可以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协议离婚的;但如果结婚登记地并非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就不能在此办理协议离婚。例如,双方在A地登记结婚,但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都在B地,那么就只能去B地办理协议离婚。 再看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般来说,诉讼离婚不是看结婚登记地,而是看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