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是否能判离?
我打算起诉离婚,可又担心对方故意不到场,这样是不是就离不成了。我想知道在这种对方不到场的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是一定会判离,还是一定不会判离,还是有其他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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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也是有可能判离的。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缺席判决,简单来说,就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这就是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有相关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审理时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的话,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到场,只要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符合上述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即便对方不在场,法院也是能够作出离婚判决的。要是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感情破裂,那即便对方不到场,法院也可能不会判离。 不过要注意,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原则上本人要到场,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情况。如果是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 调解无效:就是在法院的调解下,夫妻双方无法就继续维持婚姻关系达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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