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可以不到户籍地办理吗?

我和配偶想办理离婚,但因为工作等原因,回户籍地不太方便。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能不用回户籍地办理,以及相应的办理流程和要求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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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是可以不到户籍地办理的,不过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协议离婚通常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基于《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夫妻双方在某地常住且居住满一年,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离婚,则可以在常住地办理。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夫妻双方都外出打工超过一年,一方要起诉离婚,就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离婚不一定非要到户籍地办理,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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