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能立刻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协议离婚,想知道是不是去了民政局就能马上办好离婚手续呢?因为我们都比较着急处理好这件事,不想拖太久,不知道法律上对于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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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并不能立刻办理。在我国,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它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更为重要的是,民法典还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至少需要三十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还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整个过程不可能立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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