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未成年子女吗?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我们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我们在商量财产分配的时候,想把一部分财产给孩子,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想了解下夫妻离婚时能不能把财产给未成年子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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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是可以将财产给予未成年子女的。这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 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在夫妻离婚的场景下,夫妻双方作为财产的所有权人,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愿意将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并且该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那么这种赠与就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由于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接受赠与的行为,通常由其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代为作出意思表示。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财产完成赠与交付,除了存在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外,一般不能随意撤销。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同时,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等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的过户登记手续,以确保赠与行为的完整性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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