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能办理离婚吗?有什么法律规定?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可翻遍家里都没找到结婚证,不知道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办离婚。想了解下在结婚证丢失的状况下,具体该怎么操作来办理离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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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失是能办理离婚的。 首先,在一本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不影响登记手续,夫妻双方可直接凭另一本申请离婚登记。这是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即使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另一本依然能证明婚姻的合法性。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一本结婚证也满足要求。 若两本结婚证都遗失了,也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一种办法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档案等材料详细记录了夫妻双方的结婚信息,能有效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这也侧面说明在有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即便结婚证丢失也不影响婚姻登记的相关操作。另一种办法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总之,结婚证丢失并不阻碍离婚的进行,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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