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诉讼离婚时一方不同意能离吗
我想通过诉讼离婚,可对方坚决不同意。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庭到底会不会判离。我就是想弄清楚,在对方不同意的状况下,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法庭才会判决我们离婚,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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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诉讼离婚中,即便一方不同意,也是有可能离婚的。 首先要明白,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说,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表明,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先尝试调解,看能否让夫妻双方重归于好。要是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就会判决离婚。 那么,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只要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也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又不同意,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不过,要是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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