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一方不出庭可以离婚吗
我想通过诉讼离婚,可对方明确表示不会出庭。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到底能不能顺利离婚呢?我想了解在一方不出庭的状况下,法律对于判决离婚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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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中,一方不出庭也是有可能离婚的。 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涉及到身份关系,原则上当事人双方都应到庭参加庭审。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方不出庭就绝对不能离婚。 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 如果是原告不出庭,按照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不过要是被告反诉的,就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 还有一种情况是被告一方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二是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法院最终是否判决离婚,关键还是看是否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庭审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公告送达: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来送达诉讼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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