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
我打算起诉离婚,目前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我和对方还没有想好怎么处理,也不确定之后会不会有争议。我就想先把离婚的事情解决了,所以想问问在写离婚起诉书的时候,能不能不写财产分割这部分内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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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是可以不写财产分割的。法律并没有禁止这种行为,是否在起诉书中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首先,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了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其中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写明财产分割。这就表明财产分割并非离婚起诉书的必备内容。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或者双方对财产的归属及分割已达成一致意见,且无争议,那么在起诉状中可以不写财产分割诉求。比如双方婚前财产明晰,婚后也无共同购置财产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是会受理该离婚诉讼的。 但要是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对分割存在争议,一般应当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财产分割诉求。因为法院通常会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来审理案件,若不提出,可能导致后续财产分割问题无法在本次离婚诉讼中一并解决,需要另行起诉,这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另外,如果在起诉离婚时没有写财产分割,之后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产生争议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总之,是否在离婚起诉书中写财产分割,要根据夫妻双方实际的财产状况以及对财产处理的协商情况来决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夫妻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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