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还能起诉财产分割吗

我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当时财产分割比较仓促。现在发现有些财产当时没处理好,想问问离婚后还能不能起诉重新进行财产分割啊,主要就是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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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了是有可能起诉财产分割的。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这些在《民法典》第1062条中有详细规定 。 如果离婚后要起诉财产分割,存在几种不同情况。 一种是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协议不成,当时没有进行分割的,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是,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那么在发现这些行为后的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法律要保障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的公平公正,对于这种损害一方利益的行为要进行纠正,这在《民法典》第1092条有明确规定。 另外,如果离婚时是通过协议方式分割财产,之后发现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总之,离婚后是否能起诉财产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和处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特定除外)等 。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指一方在离婚前后采取不正当手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 欺诈、胁迫: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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