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后,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出来的情况下可以把车开走吗
前几天我出车祸了,现在事故责任认定还没出来。我最近工作上有急事,需要用车,就想问问在这种责任认定没出的状况下,我能不能把车开走呀,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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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车祸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出来时,通常情况下车辆不是想开走就能开走的。 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若警方因收集相关证据而暂时扣留车辆,在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最迟不超过五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被扣留的车辆。这是因为在责任未明确时,车辆可能作为重要证据被保留,以便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要是经过交警深入调查与检验鉴定后,发现车辆的继续留置对事故处理已没有实际必要,或者肇事方能够提供适当担保措施,车辆也有可能被允许开走。但这不是普遍情况,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且经过交警批准才行。 如果急需用车,可以尝试跟事故处理交警沟通,把自己的紧急情况说明白,看能否提供临时解决方案,比如担保放行等。但这不是法定权利,最终得交警明确同意才行,而且要确保不影响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总之,事故责任认定没出来时能否开走车,要依据车辆对事故调查是否还有必要性,以及交警部门的判断和决定。同时要知道,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如果交警通知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就得自己承担了。若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对扣留车辆将依法处理。 相关概念: 检验报告:是对事故车辆、相关物品等进行专业检测后得出的书面报告,用于协助事故责任认定。 鉴定意见:专业鉴定机构或人员对事故涉及的专门性问题给出的判断性意见,对责任认定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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