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能免于刑事处罚吗


危险驾驶罪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 首先,咱们得知道什么是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这些情形之一的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像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要是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那在哪些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能免于刑事处罚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比如说只是稍微超过一点规定时速,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等情况;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除了上述这些,要是危险驾驶罪情节轻微,除要不低于缓刑的适用条件以外,还符合以下条件也可能免除刑事处罚。第一,被告人并没有从重处罚的情节,像原则上没有发生进一步的交通事故,或者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也仅造成了比较轻微的财产损失或者轻微的人身伤害,并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者的谅解。第二,至少具备一项法定或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比如自首、立功、坦白、自动停止醉驾等。第三,醉酒程度要一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要在160毫克以下的才可以争取免除刑事处罚。第四,要有符合情理的醉驾理由,为救治病人而醉驾,或者在休息了很长时间以后误以为醒酒了而醉驾的,为挪动车辆而短距离行驶等等。 总之,虽然存在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但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才是最重要的。 相关概念: 危险驾驶罪: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行为。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特赦令: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命令。 从宽处罚情节:包括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和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法定的如自首、立功等,酌定的如犯罪后的态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