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过了一年还可以诉讼吗
之前和另一半办了假离婚,当时想着就是走个形式,现在过了一年,感觉有些权益好像受到了损害。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啊?主要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有哪些可以主张的点以及相关的时效规定等。
展开


在我国,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法律概念。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即解除,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假离婚过了一年是否还能诉讼,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一年中发现自己有其他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在三年时效内都可以提起诉讼。 不过,如果是针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存在特殊规定。如果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起诉期限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消灭。这意味着如果在假离婚后一年内发现财产分割协议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且在知道撤销事由的规定时间内,是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的。但要是超过了这个一年的期限,撤销权就没了。 另外,如果是涉及子女抚养费的追索等纠纷,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不管离婚多久,只要有需要,都可以就子女抚养费问题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张权利,对方可能就有理由不履行义务了。 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损害方就有撤销这份协议的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