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几百块钱可以立案吗?
我最近遭遇了诈骗,损失了几百块钱,心里特别郁闷。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立案,公安机关会不会帮我处理,还有就是对于这种几百块钱的诈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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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几百块钱通常不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但可以作为治安案件立案。 首先,从刑事案件的角度来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所以一般来说,诈骗金额未达到三千元的,不构成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其次,从治安案件的角度来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即使诈骗金额只有几百块钱,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报案后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调查。 总之,遭遇诈骗几百块钱的情况,虽然不能以诈骗罪进行刑事立案,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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