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是否可以调取银行流水记录?
我正在起诉离婚,担心对方隐瞒财产。听说银行流水能反映财产情况,可我不知道在起诉离婚过程中,自己能不能去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记录,法院会支持吗?我该怎么做才能合法获取这些记录呢?
展开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通常是可以申请调取银行流水记录的。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合理分割。而银行流水记录能够清晰地反映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对于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查明是否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所以,为了保障公平公正地分割财产,法律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调取银行流水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而一方无法自行获取对方银行流水记录(因为银行出于保护储户隐私等原因,一般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客户的银行流水),此时就属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银行流水记录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中要明确说明调取的银行名称、账户信息以及调取的时间段等具体内容。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该证据对案件审理有必要,就会予以准许,并向银行发出协助调查函,银行接到法院的协助调查函后,有义务配合法院提供相关的银行流水记录。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调取银行流水记录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必须是与案件相关的、为了查明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所必需的流水记录,而不是随意调取。如果当事人申请调取的内容与案件无关,法院可能会驳回申请。同时,对于调取到的银行流水记录,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进行使用,不得泄露他人隐私等信息。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