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所有权在交付但未登记的情况下是否能取得?
我买了一辆二手车,卖家把车交付给我了,但还没来得及去办理过户登记。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在这种交付了但没登记的情况下,我有没有取得这辆车的所有权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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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汽车属于特殊的动产。对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一般遵循交付主义原则。也就是说,当卖方将汽车实际交付给买方时,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汽车虽然是特殊动产,但交付同样是其所有权转移的关键因素。这里的交付包括现实交付,也就是直接将汽车交到买方手中;还有观念交付,比如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等。只要完成了有效的交付行为,买方就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 而登记在汽车所有权转移中起到的是对抗第三人的作用,并非所有权取得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如果在交付后没有进行登记,当出现善意第三人时,可能会对买方的权益产生一定影响。例如,卖方又将汽车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那么第三人就可能基于登记获得对抗买方的权利。但在买卖双方之间,只要完成交付,买方就已经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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