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汽车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还是交付为准?

我最近打算买辆车,在研究汽车交易相关知识时,对汽车所有权取得的标准有点迷糊。想弄清楚到底是完成登记就算取得所有权了,还是得实际拿到车才算是自己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里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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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汽车所有权的取得是以交付为准。简单来说,交付就是把汽车的实际控制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手里,当完成这个动作时,汽车的所有权就归买方啦。 在法律规定上,《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提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汽车属于特殊动产,所以遵循这个规则,只要卖方把车交给买方,买方接收了,那汽车所有权就转移到买方了。 而登记呢,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思就是登记起到的是公示作用,如果没有进行登记,遇到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主张权利时,没有登记的一方可能会有麻烦。比如甲把车卖给乙,交付了但没登记,之后甲又把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并登记了,那丙就取得了车辆所有权,乙只能找甲追究违约责任。 所以,交付是汽车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而登记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公示手段。在实际购车中,一定要重视交付环节,同时为了避免纠纷,也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相关概念: 动产物权:就是在动产上享有的物权,像汽车这种可以移动的物品上的权利就是动产物权。 善意第三人:是指在交易中,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存在某种权利瑕疵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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