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户口不在也可能获得拆迁补偿。拆迁补偿的判定较为复杂,不能仅依据户口来确定 。 首先,拆迁补偿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中,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只要是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即便户口不在此地,也能获得相应补偿。例如,在城市中购买了商品房的居民,户口未迁入,但房屋面临拆迁时,依然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等。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如果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其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要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并且很多地方采用户口和房屋结合的补偿方式,没有户口就无法享受户口补偿部分,但有房屋的话,房屋部分的补偿是可以享受的。 相关概念: 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就是把建造被拆除房屋当时所需的成本价格,结合房屋的新旧程度得出的一个价格数值,用来衡量房屋现在的价值。 土地使用权基价:是指当地政府根据不同区域土地价值等因素确定的一个基础价格,用于拆迁补偿计算中体现土地的价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