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弄丢了是否可以再领?
我之前拿到的判决书不小心弄丢了,现在又需要用到它,不知道能不能再去相关部门领一份。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判决书弄丢了是可以再领的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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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弄丢了是可以再次获取的。判决书是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当判决书丢失时,当事人无需过于担心,有途径可以重新获得相关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这其中就包括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所以,当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前往作出该判决的法院申请复印。 具体的操作流程一般如下:首先,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比如身份证,前往原判决法院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案件承办部门。到达后,向工作人员说明判决书丢失的情况,并提出复印判决书的申请。工作人员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案件信息,在法院的档案系统中查询该判决书的存档文件。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会为当事人提供判决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法院档案章。加盖档案章后的判决书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外,如果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案件查询的,在一些支持裁判文书公开的平台上,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也可以查询并下载相关的判决书。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内容的判决书可能不会在互联网上完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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