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分男方的财产吗
最近刚办了离婚手续,突然发现有些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没处理好。现在就想问问,离婚之后还有没有可能分到男方的财产呀?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有哪些条件或者程序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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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可以分男方的财产,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得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夫妻一起工作挣的工资、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在离婚时,有夫妻共同财产还没来得及分割,那么离婚后是可以再要求分割的。例如之前没发现有一笔夫妻共同存款,后来发现了,就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来分割这笔存款。 要是一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也是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情况下,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但如果财产明确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在结婚前就买的房子,并且没有特殊约定,那离婚后女方通常是不能分的。 总之,离婚后能否分男方财产,关键看财产的性质以及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情况。 相关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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