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我之前给别人转了一笔钱,当时算是赠与对方的。现在情况有些变化,我有点后悔了,想把这笔钱要回来。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种赠与出去的钱还有没有可能要回来呀?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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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赠与的钱能不能要回来,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在钱还没有给到对方,也就是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有转移之前,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把钱要回来的。不过呢,如果这个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那种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便撤销了。 要是钱已经给了对方,也就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了,这时候要把钱要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得满足一些特定条件才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当受赠人出现下面这些情况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把钱要回来: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对赠与人有暴力伤害行为;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像受赠人本来有义务照顾赠与人生活起居却不管不顾;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当初赠与的时候有约定一些条件,受赠人却没有做到。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超过这个一年的时间,赠与人就可能没办法行使撤销权把钱要回来了。所以,综合来看,赠与的钱在不同阶段和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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