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他人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之前给别人送了些财产,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有些后悔,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有没有可能把送出去的财产要回 来。想具体了解在什么情况下能要回,什么情况不能要回,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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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他人的财产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要回的,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不能要回。
首先,当赠予的财产权利尚未发生转移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予。简单来说,就是东西还没真正给到对方手里,比如只是口头说要送,还没有实际交付,或者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但还没办,这时候赠与人可以改变主意不送了。不过,如果这份赠予已经经过公证,或者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就不适用这个规定了,即使财产权利没转移也不能随便撤销。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
其次,如果财产权利已经转移,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要回了。但要是受赠人存在以下几种情形,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要回财产: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受赠人伤害了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比如本来应该照顾赠与人却不管;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没做到当初赠与时候说好要做的事。赠与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个撤销权。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
总之,赠予他人财产能否要回,要综合看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以及受赠人的行为等情况来判断。
相关概念:
法定撤销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赠与人享有的可以撤销赠与的权利。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通俗讲就是财产的所有权真正从赠与人那里给到了受赠人手中,不同财产的转移方式不一样,像动产一般交付了就转移,不动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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