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东西在法律上是否可以要回?
我之前送了别人一件比较贵重的东西,现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我很希望能把它要回来。我想知道具体在什么样的法律情形下,我有权利把赠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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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的东西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在法律上是可以要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一般可以撤销赠与。例如,甲答应送给乙一台电脑,但还没有实际把电脑交给乙,这时甲可以改变主意,不再赠送。不过,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定。比如,某企业承诺向灾区捐赠救灾物资并进行了公证,就不能随意撤销捐赠。 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例如,受赠人无故打骂赠与人,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物。 最后,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而受赠人没有履行所附条件,赠与人也可以要回赠送的东西。例如,赠与人赠与受赠人一笔钱,条件是受赠人要用这笔钱完成学业,但受赠人却将钱用于其他用途,赠与人就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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