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读的研究生能否抵扣去年的个税?
我今年开始读研究生,但我突然想到,能不能用这个研究生学历来抵扣去年交的个税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政策,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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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鼓励大家不断学习提升,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的一项优惠政策。当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一定标准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缴纳的个税金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而对于扣除的时间规定,是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结束的当月。这意味着扣除时间是以实际接受教育的期间为准。 回到你的问题,你今年开始读研究生,那么按照规定,扣除时间应该从你今年入学当月开始计算。去年你还未开始研究生学习,并不处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所以不能用今年读研究生这一情况来抵扣去年的个税。只有从今年你入学开始,在符合规定的学历教育期间,才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进行个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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