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是否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爷爷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现在家里人在讨论遗产继承的事情,有人说我作为孙子女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爷爷的遗产,也有人说不行,我不太懂,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孙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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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定继承制度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孙子女并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内。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孙子女不能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比如,在这个问题中,如果孙子女的父亲(即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祖父母)去世,那么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代位继承并不意味着孙子女就成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是在特定情况下获得了继承相应遗产的权利。 所以,一般情况下孙子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能继承相应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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