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户的房子,继承人还有权利要回吗?
家里的房子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了,但现在继承人突然提出想要回房子,这让人很困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是否真的有权利要回。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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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过完户的房子继承人无权再要回,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物权变动的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过户意味着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一旦过户完成,从法律层面上,房子的物权已经变更到新的权利人名下,原继承人对该房屋的物权已经丧失。例如,老人将房子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完成过户手续后,这个子女就成为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其次,若房屋过户是法定继承权利人出于真实意愿的表达,那么在房屋完成过户手续后,其他继承人也不再有权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比如,在遗产分配时,经过法定程序,房屋明确过户给了某一继承人,其他继承人之后不能随意要求重新分配该房屋。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过户后的房子被重新分配。比如,如果过户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受损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过户登记,恢复原来的物权状态。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可撤销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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