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遗产指定归儿子个人所有吗
我最近在考虑遗产分配的事情,就想着能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我名下的财产都指定给儿子个人,不想让这部分遗产成为他夫妻间的共有财产。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做法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才能确保有效,所以想了解下到底可不可以这样做。
展开


在我国,是可以将遗产指定归儿子个人所有的。 首先要明白遗嘱这个概念,遗嘱就是一个人在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规定方式对自己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做个人安排,等立遗嘱的人去世后,这个安排就会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这就表明,公民有权利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遗产指定给儿子个人。 另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只要在遗嘱中明确表明遗产是给儿子个人的,不作为其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这份遗产就只会属于儿子个人。 不过在立遗嘱时,要注意遗嘱的形式和内容都得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等。同时,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