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强拆他人建筑的房屋?

我家有宅基地使用权,邻居在我家宅基地范围内建了房,我想知道我能不能直接把他的房子强拆了?这种情况我很困扰,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合法合规,希望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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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可以强拆他人建筑的房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并遵循法定程序来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如果他人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相关部门在依法进行时,可对其进行强制拆除。比如,建筑查报人员发现存在违规建设行为后上报,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在接获报告后5日内进行勘查,如需拆除则立即执行;若不需要拆除,会通知当事人在30天内按建筑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执照,若当事人未能按时提交申请或申请不合规,主管建筑机关有权予以拆除。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对于被征收人,若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搬迁,市、县级人民政府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例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如果他人建筑并非违章建筑,且不存在上述征收等法定情形,私自强拆他人房屋属于违法行为,房屋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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