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住房和租房可以一起扣除吗?

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遇到了困惑。我既有住房贷款,又有租房支出,想知道这两项能不能同时进行扣除,具体的规定和适用情况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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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住房和租房不可以一起扣除。 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则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标准根据所在城市不同有所区别。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在同一个税务年度中,这两项扣除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享受优惠政策。例如,夫妻二人如果一方选择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另一方就不能再同时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夫妇二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是相同的,那么就只能由其中一方来进行住房租金支出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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