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轨了,丈夫可以要求老婆和第三方给予精神补偿吗
发现老婆出轨了,心里特别难受,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能不能要求老婆和跟她出轨的第三方给我精神补偿啊?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我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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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丈夫要求老婆给予精神补偿这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老婆出轨如果达到与他人同居等严重程度,导致离婚的,丈夫作为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这里面就可能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如果老婆的出轨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感情导致离婚,丈夫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老婆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老婆出轨的情节、对丈夫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等进行裁量。 接着说丈夫要求第三方给予精神补偿。在我国当前的法律体制之下,通常情况下,婚内出轨的受害人是很难直接向第三者寻求精神补偿的。因为在婚姻关系中,从法律层面主要认为犯错的一方首先是出轨的配偶,而非第三者。 不过倘若第三者存在着明确知道对方已有家室却仍然与之以夫妻身份同居的行为,甚至涉及到重婚罪行的话,那么他们就可能会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这并不等同于直接给予丈夫精神补偿。 总之,丈夫要求老婆给予精神补偿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行的;而要求第三方给予精神补偿一般较难实现,除非第三方的行为构成重婚等严重违法犯罪情形。 相关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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