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养家,离婚时能否分女方的工资?
我和男方结婚后,他一直不养家,家里的开销基本都靠我一个人。现在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我很疑惑,他这种不养家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分我的工资。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具体会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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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男方不养家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分女方工资的,但有一定的前提和条件。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工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进行分割。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到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这段时间。例如,夫妻二人于2020年登记结婚,2025年准备离婚,那么2020年至2025年期间女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虽然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但在实际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男方不养家,对家庭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适当少分财产给男方。例如,如果女方在婚姻期间独自承担了家庭的大部分开销、照顾子女等责任,而男方长期不工作、不养家,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考虑到女方的付出,给予女方更多的财产份额。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了婚后各自的工资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 最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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