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的工资还需要分吗?
我和伴侣准备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不太清楚工资这部分该怎么处理。我们没有婚前财产约定,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工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具体会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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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双方的工资是否需要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各自获得的工资,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丈夫在婚姻期间每月的工资收入,以及妻子在工作中获得的奖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然而,如果男女双方在婚约期间已经就财产归属问题做出了明确的约定,例如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个人婚前财产分别归属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情况,那么便应按照这些约定来执行。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工资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工资就按照该协议进行分配,不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如何分配工资等共同财产。另一种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当地法院,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子女抚养权等社会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制定公平的裁决方案。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照顾较多,承担了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更多的家庭责任,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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