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欠我钱不还,我可以打听他的住址吗?


他人欠您钱不还,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打听其住址的,但要注意不能侵犯对方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所以此类纠纷通常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您可以通过以下合法方式打听住址:一是向欠款人的亲友打听。如果其亲友愿意提供信息,且这种行为不涉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问题,是可行的。二是查看债权文件。比如借款合同等文件中,有可能记录了欠款人的住址信息。三是委托律师查询。律师凭借其专业身份和权限,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相关调查。四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如果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便于诉讼程序进行,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来获取欠款人的住址信息 。 不过要注意,不能采取非法手段去获取对方住址。例如,不能通过贿赂公安人员利用职权获取,因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 )。也不能私自通过技术手段非法定位等侵犯对方隐私权的方式去获取住址信息。若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对方住址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实在无法获取对方住址,也不影响您追讨欠款。若不知道对方具体地址,法院无法确定管辖权,但如果知道其原来的居住地地址,可以按此起诉,起诉后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判。债权人胜诉后,必须在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后还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之后什么时间找到对方,或对方什么时候有钱,债权人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缺席审判:指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进行的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