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商品后还能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吗?
我在网上买了件衣服,已经签收了,但是到手后发现和商家描述的不太一样,有点想退。我不太清楚签收之后还能不能申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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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签收商品后能否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这个概念。简单来说,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一定期限内,无需说明理由,就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或者换货。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益,目的是保障消费者在购物时能够更加放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只要商品不属于上述列举的特殊商品,消费者签收后仍然可以在七天内享受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不过,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这里的“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配件、赠品(如有)以及商品的外包装等都应当保持收到商品时的原状,不影响二次销售。 例如,你购买的衣服,如果只是试穿了一下,没有损坏、弄脏,吊牌也还在,那么通常是可以要求商家进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但如果衣服被你洗过、剪了吊牌,或者有明显的污渍、破损等情况,可能就不符合“商品完好”的要求,商家有权拒绝你的退换货申请。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需要注意保留好商品的购买凭证、物流信息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商家就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问题产生争议,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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