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7000元能起诉吗
别人欠了我7000元,一直拖着不还,我和对方沟通多次都没结果。我就想知道,就这7000元的情况,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我不太清楚起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想了解下这种情况起诉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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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您7000元是可以起诉的。首先来说说起诉这个法律概念,起诉就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通过审判来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您这个情况里,您就是出借7000元的债权人,和这件事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您得清楚欠您钱的这个人是谁,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等; 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您的诉讼请求就是让对方归还7000元欠款,事实就是对方借了您7000元却没还,理由可以阐述借款的背景等; 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借款纠纷属于常见的民事纠纷,在法院受理范围内。 另外,一般这种民事起诉费用为50元,如果您胜诉的话,由被告也就是欠钱的人承担。而且在起诉前,您最好收集一些证据,比如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像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是现金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还有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防止债权过3年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 相关概念: 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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