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还没离婚就和别的男人同居且怀孕,可以告她重婚吗?
我老婆还没和我离婚,就跟别的男人同居了,现在还怀孕了,我心里特别难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告她重婚,具体要符合哪些条件才算重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来支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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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这种情况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明确重婚罪的概念。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重婚包括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两种情况。 法律重婚是指在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状态下,与其他异性又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完成了结婚登记程序,不论是否实际共同生活,都构成重婚罪。比如,甲在和乙保持婚姻关系期间,又与丙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这种情况就属于法律重婚。 事实重婚则是指在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状态下,与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但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例如,甲在与乙结婚后,又与丙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邻居、同事等都认为他们是夫妻,这种情况就属于事实重婚。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妻子没离婚就和别的男人同居且怀孕,如果她与该男子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对外宣称是夫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就可能构成事实重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她的重婚罪责任。但如果只是单纯的同居和怀孕,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是不构成重婚罪的,不过这种行为违反了婚姻中的忠诚义务,你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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