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和甲公司签的合同,甲公司让我把钱打到他的分公司,这样可以吗?

我和甲公司签了合同,现在甲公司要求我把钱打到他们的分公司,我不太确定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担心这样操作会不会影响合同效力,或者后续出现什么法律风险。想了解这种情况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合同法律
  • #分公司规定
  • #合同履行
  • #公司授权
  • #付款问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通常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这意味着分公司经过合法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后,具有开展经营活动的资格,在总公司授权的范畴之内,可以以自身名义签署各类经济合同。 不过,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当与分公司签署合同时,第三方有权要求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之前,请求公司对此进行确认。并且,需要总公司与分公司协商好,最好在合同中注明清楚,明确约定付款给分公司这一事项。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的方式和对象,那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若没有约定,也要有足以使合同相对方相信分公司具有相应收款授权的证据才行。同时要注意,分公司以自身名义对外签署的保证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