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能破产欠债不用还吗

我最近经济上遇到大麻烦了,欠了不少债,感觉实在还不上了。就想问问要是申请个人破产的话,是不是欠的债就不用还啦?想了解下个人破产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条件下能申请,申请后债务到底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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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破产并不意味着欠债就不用还了。个人破产制度,简单来说,就是自然人没办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时候,通过法定的程序宣告破产,把他剩下的资产公平地分给债权人,对于那些没得到清偿的债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免除债务人继续清偿的责任。 在我国,目前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有相关规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破产申请人必须是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权,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就算申请了个人破产,也不是所有债务都能免除。首先,只有通过了免责考察期的人,才有机会免除一部分债务。而且在免责考察期内,比如深圳规定免责考察期三到五年,这期间破产的人除了基本吃穿住行,其他所有收入都要用来还债,消费也会受到严格限制,像不能乘坐飞机商务舱、头等舱等,不能在三星级以上宾馆等场所消费。 从国际经验来看也是如此,以我国香港地区为例,破产人的破产期间为4 - 5年,在住房方面,最长可以居住在其所有的房产内12个月,期满后要腾退用于偿债,日常除必要开支外,其他收入都要用于还债,还不得有高消费等行为。 总之,个人破产制度是给“诚实但不幸”的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保护的是善意、诚信的债务人,不是让恶意欠债的人借此逃债。相关概念:个人破产制度: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告其破产,将其剩余资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对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免除他继续清偿责任的制度。 免责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破产人要受到消费限制等约束,通过考察后才有机会免除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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