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只签发保险单就能确定承保吗?
我最近在研究保险相关的知识,对保险人承保这件事有点疑惑。就想知道如果保险人仅仅是签发了保险单,这能不能就确定保险人已经承保了呢?我想具体了解下这里面关于承保判定的详细规则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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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只签发保险单不能确定承保。 首先要理解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不同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而保险单,它只是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证明,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表现形式。保险人签发保险单,只是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并非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是否承保的标准。 实践中,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时会有一些约定条件。比如常见的有保险费交清之前发生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或者保险费交清之前,签发的保险单不生效;还有签发保险单后,要求投保人需在五日内交清保费等。这类属于附条件的保险合同,在条件未满足前,其实并不产生实质效力,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另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也不意味着保险人马上开始承担承保责任。按照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约定支付保费后,保险人即要按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说,保费的支付情况也是确定保险人是否承保的重要因素。 所以,综合来看,仅保险人签发保险单这一行为,不能确定保险人就已经承保,还需要结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保费支付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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